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建設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德和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市行業主管局,中直駐皖和省直有關單位、省工商聯、省人才服務中心,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號)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建設工程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和省直單位建設工程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建設工程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申報對象為:全省各類(含中直駐皖)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在職在崗的建設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在皖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設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建設工程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對象為:省直單位、我省駐外建筑等行業企業以及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建設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公務員、離退休(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任職、聘任、考核等年限。專業技術資格任職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計算。今年申報人員,其專業技術資格任職及聘任年限計算至2018年12月31日。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相應順延。
(二)學歷資歷、能力業績。申報者的學歷資歷、能力業績等條件應符合《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建人〔2012〕1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三)職稱與職業資格的銜接。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指導意見(試行)》(皖人社發〔2017〕72號文件)精神,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可按照文件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且被聘任在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上,符合晉升條件的,可持證書直接申報。
(四)非國有職稱和社會化職稱的銜接。從今年起,我省不再開展非國有職稱的評審工作。以前通過非國有等各類非社會化評審途徑取得的職稱,在申報社會化職稱評審時,降一級別使用。
(五)職稱認定。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認定中級職稱外,建設工程系列專技人員均須通過參加評審取得中級以上職稱,不再開展直接認定中級職稱工作;2018年前已經達到規定的任職年限,且符合初次認定中級職稱的,可直接參加評審。
(六)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和省人社廳要求,2016年之前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應不少于72學時,2016年之后每年應不少于90學時。繼續教育總學時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今年專技人員公需科目學習需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開招標的三家網絡教育服務單位提供的5個專題中任選2個專題學習。專業科目學習需為參加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建主管部門備案認可的培訓。未按要求選修公需科目或達不到規定的年度學時和累計學時的,不得申報相應的職稱。持非社會化評審取得的職稱申報社會化職稱的申報人員,以及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達到規定的任職年限,且符合初次認定中級職稱的申報人員,需從今年起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七)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評審。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59號)和省人社廳《安徽省職稱評審工作實施辦法》(皖人社發〔2018〕5號)等文件要求,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推薦工作。
(八)破格申報。在專業技術崗位上能力業績突出,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符合相應級別、專業職稱評審破格條件,可不受學歷、資歷、繼續教育條件等限制破格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九)面試答辯。申報正高級工程師和破格申報各層級、各專業職稱的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面試答辯內容主要圍繞申報人員撰寫的論文或技術報告進行命題,測試其專業技術知識和實踐工作能力。面試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答辯合格者(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三、申報程序
2018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采取網上和紙質同步申報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材料申報
登錄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服務→協同辦公→辦公系統→安徽省建設工程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60.166.10.149:8081),按照操作說明和如下步驟如實進行填報。
1.登錄安徽省建設工程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后,請先在下載中心下載《用戶操作手冊》,按照說明逐步進行操作。
2.申報者結合本人所從事專業,參照安徽省建設工程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頁面可供選擇的專業,謹慎選報所申報的專業。
3.申報者嚴格按照系統提示和要求,逐項掃描、上傳學歷學位、資歷、繼續教育、論文、業績等申報材料,務必確保所有信息真實、完整、清晰可讀,無圖片顛倒、字跡模糊等情形。如因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導致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自負。篇幅較大較長、不便于上傳的業績材料可另行報送紙質材料。
4.申報者網上申報時間為2018年8月27日至9月17日,各市(省直管縣)、省直單位、省工商聯、省人才服務中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廳建設服務中心)進行網上審核并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二)紙質材料報送
1.需報送的紙質材料(相關表格及委托評審函、承諾書、公示證明文本均可在完成網上申報后從安徽省建設工程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導出并下載打印,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下載打印正式版)包括:
(1)由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直單位、省工商聯、省人才服務中心人事(職改)部門、廳建設服務中心向省建設工程系列高評會出具委托評審函1份。中直駐皖單位、外省單位(個人)需委托我省建設工程系列高評會代評的,須按皖人社發〔2018〕5號文件相關規定辦理。
(2)由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或中直駐皖及省直單位、省工商聯、廳建設服務中心出具的《2018年申報建設工程 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評審情況一覽表》1份。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申報人員,可由本人打印。
(3)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1份,由申報者本人簽字。
(4)所在單位公示證明1份。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職稱時,由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在本單位公示其申報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出具公示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5)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表內貼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證件照,另交1張貼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第1頁空白處。
(6)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申報時,需填寫《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省直主管人事(職改)部門加蓋公章。
(7)破格申報人員,報送《破格申報審批表》1份、符合申報條件的業績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審核后退回)。
(8)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目錄表2份,1份貼于資料袋上,1份放在袋內。
2.紙質材料報送要求。申報者完成網上申報后,按下列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紙質材料先送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蓋章后,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報送紙質材料。
(1)市、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聯合初審,廣德、宿松縣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初審,由各市(直管縣)住房和城鄉建委(局)統一報送材料。
(2)各級工商聯有關會員單位的人員:個人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后,由省工商聯初審、報送材料。
(3)駐外省建設企業人員:個人申請,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后,由廳建設服務中心初審、報送材料。
(4)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人員:個人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后,由省人才服務中心初審,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送材料。
(5)省直單位人員:個人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后,經上級主管人社部門初審,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送材料。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18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省直單位及中直駐皖單位為10月9日、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人員及省工商聯為10月10日,合肥、蕪湖為10月11日,宿州、蚌埠為10月12日,阜陽、淮南為10月15日,滁州、六安為10月16日,馬鞍山、亳州為10月17日,宣城、銅陵為10月18日,池州、安慶為10月19日,黃山、廣德為10月22日,淮北、宿松為10月23日),逾期報送以及申報者個人單獨報送的,不予受理。
四、評審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規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高級300元/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正高及破格申報人員面試費為100元/人。以上費用均由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或者省工商聯、廳建設服務中心統一收取、集中交納,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人員可由個人直接交納。
五、有關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對照標準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做好相關工作。申報材料(包括網上申報材料和紙質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由本人和所在單位以及各市(直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工商聯、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廳建設服務中心負責。
(二)對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申報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提請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且5年內不得再申報職稱。
(三)本通知未盡事項,以省人社廳皖人社發〔2018〕5號、皖人社秘〔2018〕233號等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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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551-62871270、62871578。
建設工程職稱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電話:0551-62871291、62871564、62753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