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務)局、廳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的決策部署,確保水利建設質量,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2022-202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辦建設〔2022〕280號)要求,省水利廳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安徽省水利廳
2023年2月14日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
(2023-2025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的決策部署,推動新階段安徽水利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2022-202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辦建設〔2022〕280號)要求,現制定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新階段安徽水利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深入實施質量強國、質量強省戰略,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意識,落實質量責任,強化質量監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水平,奮力推進安徽水利建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階段現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水利支撐。
(二)行動目標
以“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為目標,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行動,用3年左右時間,通過進一步落實質量責任、加強質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監管效能、強化數字賦能、營造質量文化氛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使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能力顯著增強,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落實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責任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責任體系,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負首要責任,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負主體責任,檢測、監測以及原材料、中間產品、設備供應商等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和合同承擔相應質量責任。落實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責任,明確項目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實行代建、項目管理總承包管理模式的,代建、項目管理總承包等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質量責任,不替代項目法人的質量責任。健全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參建各方落實質量管理關鍵環節的質量責任人。嚴格質量終身責任制,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關鍵環節責任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1.嚴格落實質量終身責任要求。貫徹執行《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責任單位責任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水監督〔2021〕335號),全面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度,項目法人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將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報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工程開工后,應當在施工現場明顯部位設立質量責任公示牌。工程竣工驗收后,應當在工程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志,載明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建立責任終身制檔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參建單位質量責任意識。
2.健全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質量終身責任鏈條,質量管理工作人員簽訂質量責任終身承諾書,履行質量管理職責,承當相應責任,確保工程質量。
(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強化關鍵環節的質量控制,積極開展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加強勘察、設計過程質量控制,確??辈斐晒鎸嵖煽?、設計文件深度符合要求。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確保原材料、中間產品和設備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施工。加強施工質量檢驗和驗收管理,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方可通過驗收。加強水利工程建設檔案管理,確保工程資料真實全面。
3.積極推行質量管理標準化。貫徹《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水建設〔2020〕258號)有關要求,印發《安徽省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工作標準化手冊》,編制《安徽省水利建設質量管理標準化手冊》,指導全省水利行業提升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水平。
——2023年4月底前,印發《安徽省水利建設質量管理標準化手冊》,12月底前,完成《安徽省水利建設質量管理標準化圖冊》的編制工作。
——2024年,在全省范圍內選擇部分在建項目開展質量管理標準化創建試點工作,組織對試點工程開展質量管理標準化創建指導。
——2025年,全面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標準化創建工作,并將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成效納入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和市場主體信用管理。
4.強化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勘察設計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過程質量控制,積極推進GIS、BIM等信息技術與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深度融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行為及勘察成果、設計文件的監督管理,開展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專項檢查,建立設計成果評價制度,重點檢查勘察設計文件執行有關技術標準及設計深度符合性、設計成果可靠性、經濟合理性及設計服務等情況。項目法人應當組織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加強設計變更管理,按照規定履行設計變更程序。
5.強化施工全過程質量管理。項目法人和參建單位嚴格按照工程質量管理要求和合同約定,設置現場質量管理機構,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人員到崗履職管理;加強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施工自檢、監理平行檢驗(測)和項目法人全過程檢測,確保原材料、中間產品和實體質量合格;強化混凝土配合比、基礎處理、防滲截滲等關鍵工藝參數確定和執行;強化單元(工序)檢驗與評定管理,規范重要隱蔽(關鍵部位)單元工程質量聯合檢查驗收,留存隱蔽工程影像等資料;加強主要金屬結構和設備出廠驗收管理。推進工程質量管理信息化,提高質量在線監測能力,實現工程質量全過程可追溯。
——2023年,全面完成質量檢測在線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并上線運行,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全過程質量管理。
——2024年,以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綜合管理平臺為依托,選取部分重點水利工程開展“智慧工地”建設試點,實現工程建設主要原材料、重要部位及關鍵環節在線監管,推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互聯網+監管”數字化建設。
——2025年,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在線監管,進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互聯網+監管”數字化建設水平。
6.強化工程驗收質量管理。加強對法人驗收的監督管理,對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不予核備驗收質量結論。嚴把政府驗收質量關,切實發揮全過程檢測、監督抽檢、技術鑒定及技術預驗收等技術把關作用,確保驗收深度和質量,對于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工程,不予通過階段驗收或竣工驗收。
7.強化工程檔案管理。按照《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開展水利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推動建立全省水利工程檔案數字化管理平臺,服務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
(三)提高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政府監管效能
加快質量法治建設,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保障質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加強政府監督管理,合理劃分省、市、縣質量監督事權,落實監督責任,創新監督手段和方式,提高質量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格質量責任追究,對違反法律法規、降低水利建設質量標準的,要采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多種手段嚴肅追究質量責任。
8.加快質量法治建設。建立健全與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體系及技術標準體系。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水利部頒發的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對新出臺的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及時宣貫執行。研究制定規范組建項目法人意見,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事權劃分等制度。適時組織修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DB 34/T 371)等地方標準。
9.提升政府質量監管效能。健全省、市、縣三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質量監督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規定開展質量監督工作,編制《安徽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標準化手冊》,提升全省質量監督工作標準化、規范性水平。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檢測,實現大中型工程質量監督抽檢全覆蓋。運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綜合管理平臺質量監督信息系統,實施“智慧監管”,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
10.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保持對工程質量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嚴厲打擊危害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質量違法行為。省水利廳每年對16個設區市、全省重大項目質量飛檢全覆蓋,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管轄范圍內重點項目組織質量飛檢。對在稽察檢查、質量考核、飛檢等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根據水利部有關規定進行問題定性,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質量責任。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黑名單”制度,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工程質量問題查辦督辦力度,形成全社會參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的良好氛圍。加大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出借檢測資質、轉包、違法分包、違規承攬業務、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四)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數字賦能
推動數字技術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工程智慧建設、智慧監管能力。加快BIM技術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應用,積極推進數字孿生工程建設。加快工程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建成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綜合管理平臺,探索水利建設全過程關鍵質量信息的智能采集、統一集成、實時分析與智能監控,以信息化技術保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用信息化手段增強監管效能。
(五)營造質量為先文化氛圍
加強質量文化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從業人員的質量素養。倡導優質優價,鼓勵將工程質量獎優罰劣內容列入合同條款,激發水利工程建設參建單位推進質量提升工作的積極性。深入開展質量創先爭優活動,完善質量激勵政策,培育全行業精品意識和工匠精神,努力形成行業崇尚質量、企業追求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文化氛圍。
11.培養高素質從業人員。根據“十四五”新階段全省水利建設規模和任務,培育與之相適應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隊伍,不斷提高一線從業人員的素質,培育一批水利建設領域的“能工巧匠”“大國工匠”。重點突出對項目法人的培訓,進一步提升基層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的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組織質量監督人員參加集中培訓、跟班鍛煉,努力提升質量監督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12.健全工程質量獎懲機制。健全工程質量激勵機制,對獲得優質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及規范化管理工地等榮譽的單位和個人在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先評優及職稱評審中給予適當激勵,引導全省水利行業樹立重質量、講誠信、樹品牌的理念。鼓勵項目法人將企業質量獲獎業績納入招投標評審要素,將工程質量獎優罰劣內容列入合同條款,倡導優質優價。逐步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質量工作格局。
13.加強質量輿論宣傳。積極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開展“重點水利工程巡禮”“亮點直擊”“優質工程展示”等宣傳報道,牢固樹立“筑傳世精品、建百年工程”意識。通過“質量月”活動,充分宣傳展示全省質量管理先進典型及成果、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質量、重視質量、創造質量、享受質量的良好氛圍。
(六)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聚焦當前水利工程建設存在的突出質量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整治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責任人不落實和履責不到位、不按設計和技術標準施工、不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和驗收程序及工程建設資料不及時、不真實等問題。省水利廳、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督導檢查,建立問題臺賬和整改落實臺賬,逐項銷號,實現閉環管理。研究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14.加大關鍵環節整治力度。大力整治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長期不在崗,參建單位質量責任人不落實、履責不到位及檢測單位行為不規范等問題。重點加大原材料、中間產品、基礎處理、防滲截滲、止水、穿堤(壩)建筑物土方回填、模板對拉螺栓孔處理、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等環節和部位監督檢查。強化問題責任追究,切實規范相關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提升工程實體質量。
15.研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省水利廳、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關單位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督導檢查,督促實現清單化、閉環式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做到檢查一次、整改一次、總結一次、提高一次。建立長效機制,完善質量管理相關制度,制定《水利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導則》等技術標準,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系統化、常態化,提升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3年2月)
印發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二)組織實施(2023年3月至2025年6月)
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扎實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積極推動落實質量責任、加強質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監管效能、強化數字賦能、營造質量文化氛圍等工作措施,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三)鞏固提升(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全面總結質量提升三年行動成果,進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水平的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推進機制,做到責任、措施、工作、管理、監督“五個到位”,確保質量提升三年行動的人員、時間、內容、效果“四個落實”。
(二)堅持黨建引領
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及水利工程參建各方要充分發揮黨建工作舉旗定向的政治引領作用,積極推進“黨建進工地”,以“黨建+質量”為實施載體,積極引導廣大建設者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和爭先創優意識,推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落到實處。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市水利(水務)局及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年度綜合檢查、質量考核,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開展情況的督促和指導,建立問題臺賬,并將定性后的問題上報省水利廳,省水利廳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工作成效納入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對工作推進不力、問題整改成果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